為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和中央紀委四次、五次全會精神,進一步落實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以及中央、國務院、省委《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中共上饒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和《市國資委落實黨委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辦法》,結合集團公司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黨委及其領導班子成員堅決貫徹落實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要求,堅決貫徹中央、省、市委和上級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部署,把落實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作為重大整治任務,全面領導、執行和推動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切實履行黨委領導班子的集體責任和領導班子成員的個人責任,形成認識到位、責任明晰、履職盡責的主體責任落實體系。
(二)公司紀委全面落實監督責任,認真履行黨內監督專門機關的職能,積極協助同級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加強對同級黨委特別是班子成員的監督,切實履行執紀監督問責職責,形成監督有力、制約有效的監督責任落實體系。
二、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一)黨委主體責任
集團公司黨委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切實擔負起全面領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主體責任。
1、加強組織領導。黨委領導班子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統一領導,將黨風廉政建設融入集團公司中心工作總體布局,統一研究,統一檢查考核,確保工作落實。
2、健全工作機制。一年至少召開兩次黨委會,分析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形勢,研究制定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計劃、目標要求和具體措施,對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任務明確分工,推動工作任務落實。
3、加強紀律作風建設。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市相關規定,堅持不懈地解決“四風”突出問題。嚴明黨的紀律、政治紀律、組織紀律、財經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4、選好用好干部。規范工作人員招聘和中層干部選拔工作,嚴格遵守組織人事紀律,防止出現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5、領導和支持查辦案件。領導和支持紀委、監察依法履行職責,及時聽取和協調解決重大問題。關心紀檢監察干部成長,為紀委、監察履行工作職責提供全力支持和保障。
6、強化權利制約和督查。認真貫徹落實《上饒市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13-2017年工作實施方案》。建立健全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既相系制約又相互協調的權利結構和運行機制,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推進權利運行程序化和公開透明。
7、加強廉政教育。認真開展黨風黨紀和廉潔從政、從業教育,注重以案說紀,開展警示教育,落實黨風廉政法規制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深入開展廉政文化進企業活動,積極營造廉潔氛圍,推進廉潔型企業建設。
(二)黨委主要負責人責任
集團公司黨委書記是黨風廉政建設的第一責任人,牢固樹立不抓黨風廉政建設就是嚴重失職的意識,敢于負責、勇于擔當,始終把黨風廉政建設放在心上、抓在手上。
1、制定工作計劃。根據上級黨委和紀委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要求,領導督促制定職責范圍內黨風廉建設的工作計劃、目標、意見和具體措施。
2、研究重大問題。主持召開黨風廉政建設專題會議,解決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問題,明確班子成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聽取班子成員職責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落實情況匯報。
3、加強監督檢查。監督檢查班子成員廉潔從業情況,對班子成員嚴格要求、管理和監督,對發現的違紀違法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廉政談話,督促其糾正。每年組織進行一次黨風廉政建設落實情況檢查。
4、支持查辦案件。對管轄范圍內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督促紀委、監察依紀依法予以查處,排除查辦案件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和干擾,大力支持紀檢監察工作。
5、正確行使選人用人權。嚴格執行選拔任用干部規定,認真查處和糾正違反領導干部選拔規定的問題。
6、當好廉潔自律表率。帶頭遵守黨紀國法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不以權謀私。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督,教育和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三)領導班子成員責任
集團公司黨委領導班子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履行“一崗雙責”,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1、協助正職工作。協助正職抓好集團公司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工作。
2、嚴格履行分管職責。對分管部門和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加強指導與監督,對業務工作中涉及黨風廉政事項嚴格審核、嚴格把關,對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及時督促糾正,加強預防腐敗措施的落實。
3、督促糾正問題。發現分管部門和單位有違紀違法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與相關人員進行廉政談話,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予以糾正和處理。
4、及時報告工作。及時向領導班子正職報告所分管部門和單位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事項。
5、帶頭遵紀守法。帶頭遵守廉潔自律有關規定,教育和管理好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
(四)紀委監督責任
1、協調配合責任。協助集團公司黨委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向集團公司黨委提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建議;整體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及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2、維護黨的紀律。堅決維護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嚴肅查處違反黨的紀律的行為。嚴明政治紀律和組織紀律,確保政令暢通。
3、加強紀律作風督查。下發《關于深入開展廉政教育、推進紀律和作風整頓的工作意見》和《關于進一步完善督查工作制度的實施意見》,深入開展“一教育,二整頓”活動,突出抓好紀律和作風整頓,促進集團公司干部員工紀律作風建設。
4、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堅持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嚴肅查處本公司干部員工違紀違法案件。加強執紀執法協作配合,發揮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提高辦案綜合效果。
5、強化黨內監督。認真落實黨內監督條例,強化執紀監督責任,加強對同級黨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加強對黨員干部履行職責和權利行使情況的監督。
6、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圍繞把權利關進制度的籠子,完善制度管權管事管人的各項措施,嚴格落實《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等制度規定。
三、工作保障措施
(一)實行履職情況報告評議制度。集團公司黨委每年年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上級黨委和市紀委報告本年度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情況;集團公司紀委每年年底前以書面形式,分別向集團公司黨委和市紀委報告履行監督責任情況。
(二)實行簽字背書制度。每年年初,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要與下級主體責任對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書;集團公司紀委書記與下級監督責任對象簽訂黨風廉政建設監督責任書。
(三)完善檢查考核制度。加強對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檢查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創新檢查考核辦法,改進和完善檢查考核機制,將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和干部員工表彰獎勵、選拔任用和實施問責的重要依據。
(四)完善約談工作制度。集團公司黨委書記和紀委書記每年一次定期對集團公司各部門、各子公司、各項目部負責人進行約談。督促整改存在的問題,問題嚴重的提出嚴肅批評,并責令限期整改到位。
(五)完善廉政教育談話制度。黨委中心組學習每年安排黨風廉政建設內容不少于兩次;黨委主要負責人每年講廉政黨課不少于一次。
(六)完善“制度+科技”管理監督機制。充分發揮現代科學技術在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中的作用,以科技手段推動“兩個責任”的落實。
(七)嚴格責任追究。對有違反或未能正確履行職責規定的,嚴格按照《上饒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責任追究辦法》,實施責任追究。
共
鑄
五
型
城
投
打
造
百
年
國
企
Jointly build five types of urban investment and build a century old state-owned enterprise
市城投集團公司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